意大利东北华侨华人联谊会章程

 

  1、为了联系乡谊,为在意大利的东北籍华侨华人谋求更多正当合法权益,宣传东北,支持家乡建设,促进东北海外华侨华人间的相互合作,推动中意两国在文化、科技、信息、经贸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特成立意大利东北华侨华人联谊会。

  2、意大利东北华侨华人联谊会,意文全称ASSOCIAZIONE D’AMICIZIA DEI CINESI NORDORIENTI IN ITALIA,由在普拉托的东北华侨华人和有意与东北合作的非华人个人或机构自愿结成,是一个联谊性、非盈利、非宗教、非政治性社会组织。

  3、本协会是以立足普拉托,联系乡谊、团结互助、服务会员、促进东三省友好交流、加强合作、宣传东北、振兴东北为宗旨。

  4、本协会密切联系在普拉托的东北籍华侨华人,增进相互间的友好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东北华侨华人及留学生服务。

  5、促进东北华侨华人与普拉托各界人士的交流和合作。

  6、凡东北籍或在东北工作、生活、学习、居住过,或东北人的亲友,热爱东北,承认本会章程,年满18岁,愿意为东北发展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加入本协会。

  7、入会应提出书面申请。单位会员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个人会员由秘书处批准,即可为本会会员。

  8、会员不交纳会费超过一年,视为自动退会。如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其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背离本会搞政治活动,以及违法经商有损协会声誉的,经协会年会通过,可予以除名。

  9、协会章程的修改,至少由三人以上的理事提出议案,并以书面形式(包括电邮传真)阐明协会章程需要修改的内容、理由等提交协会秘书处备案,由秘书处提交理事会议论,在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到会理事通过后生效。

  10、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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